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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珩再次睁开眼,看见凌霄和常青正围着一堆篝火烤野鸡,油脂滴在火里,滋滋地响。

他艰难地动了动身子:“您……您要是想要我的命,请给我个痛快的。”

凌霄撕了只鸡腿,慢悠悠地咬了一口:“谁说我要杀你了,你还不值得我动手。”

傅珩脸色一青,已经没有任何勇气去反驳凌霄了。
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,左臂的位置空荡荡的,断手正躺在凌霄脚边,跟几根柴火放在一起。

那画面让他胃里一阵翻涌。

凌霄把鸡腿吃完,用湿帕子擦了擦手,才不紧不慢地开口:“我不杀你,不代表我消气了。你回去自己跟顾长铭说清楚,退出这个团队。回春草这个项目,你从此不得沾手。否则,你这只断手,我随时收回来。”

她偏头看了他一眼,“还要不要重新拿起手术刀,你自己选。”

傅珩闭上了眼睛。

苦笑从嘴角蔓延开,他还有得选吗?

这一夜的经历足够把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踩得粉碎。

这一切都是自己,自作自受,不知天高地厚,成年人要为了自己的选择买单。

面对一个动动手指就能让他生不如死的人,他除了臣服,还有第二条路吗。

“多谢凌小姐不杀之恩。”他声音发干,喉结滚了好几下,才艰难地说完,“是我傅某人自视甚高,没搞清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。”

凌霄“嗯”了一声:“认错态度还行。不过光认错没用,得看以后怎么做。”

她站起身,走到傅珩面前,抬手轻拂。

一道温凉的气流覆上他的左肩,那截断掉的手臂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起,重新接回骨肉断裂处。

皮肤下的血管像藤蔓般自行续接,神经末梢一寸寸连回去。

傅珩疼得浑身发抖,死死咬着牙,硬是没吭一声。

片刻后,他的手又能动了,连指节都能弯了。

凌霄退后一步,重新坐回篝火旁。火光把她的脸映得忽明忽暗。

“记住我的话,若你贼心不死,就没今天这么便宜了。”

傅珩跪坐在地上,盯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左手,心悸得厉害。

他重重地点了点头,爬起来,踉踉跄跄地朝山下走去。

等他走远,常生才托着腮帮子问:“师尊,我还以为您要杀了他呢!他都偷您的东西了,还那么没礼貌。”

他每年要接待很多身患绝症的病人。

凌霄不愿因为一时之快断了别人的生路。

况且,傅珩那只断手,除了做手术的时候,其他时候一直会产生痛感,这惩罚已经足够了。

“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吗?”

常生赶紧摇头:“弟子不敢!您是白日飞升的天仙,当然是心怀苍生,拥有无尽功德之人,怎么会轻易取人性命呢?嘿嘿……”

其实她并没有那么常生说的那么好。

她所做的一切,只是为了得道成仙,获得撕开时空的能力,回家而已。

常生忍不住问:“那师尊,弟子有一事不解。”

“说。”

“这世间灵气枯竭,人们不再信奉神仙,可我听说,这神仙都是要有信徒跟香火供奉的,您是哪路的神仙,金身在何处受香火供奉?”

凌霄给了他一个爆炒栗子。

“江湖上的事,少打听!”

她在修仙界可是十万年内,唯一一个得道飞升的仙人,她的信徒与庙宇遍布修仙界。

供奉与香火从不曾断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