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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咳咳咳——”不少新兵涨红了脸,呛得直喘,却仍死死攥着酒碗,不肯低头。

易枫瞥见,嘴角微扬,没说话。

“第三碗——”他再次倒满,目光灼灼扫过每一张染血带汗的脸,“敬你们!在场每一个,都是顶天立地的热血男儿!”

“先干为敬!”

他话音未落,已再度仰脖饮尽,动作干脆利落,不带一丝拖沓。

“干!”

千人同起,碗影翻飞,酒液泼洒如雨,豪气冲霄。

“真男人,就该大碗喝酒、大口吃肉,痛快!来——吃!给我往饱里塞!”

易枫抓起一块烤得焦香的羊肉,直接上手撕扯,油脂顺着手腕流下也不管。

底下将士彻底放开了,抄家伙抢肉,你争我夺,笑骂声、咀嚼声混成一片。

这不是一场庆功宴,是一群生死与共的汉子,在用最原始的方式庆祝活着。

这一夜,火光映天,酒香十里。

他们吃的不只是肉,是胜利;喝的不只是酒,是命换来的荣耀。

从跟上易枫那天起,他们的命,就不再是草芥。

他们终于活得像个人——有血,有肉,有魂。

跟着这样的将军,哪怕明日战死沙场,也值了。

……

“什么?!邯郸……丢了?!”

宜安军营,李牧猛地从案前站起,脸色骤变。

“不可能!”

他身后一众将领皆面露惊愕,仿佛听见荒谬笑话。

邯郸城墙巍峨,护城河宽阔如江,易守难攻,怎会这么快沦陷?这才几天?

“桓齮真的出兵了?”李牧紧盯报信士兵,声音发紧。

“不是桓齮。”士兵摇头。

李牧心头一松——不是主力压境,那便还有转圜余地。

可下一秒,士兵的话让他如遭雷击:

“是一个手持巨锤的秦将,率军突袭破城。”

“什么?!拿大锤的秦将?!”

帐中众人齐声惊呼,脸色刷白。

那人……他们记得!那个如魔神般砸碎赵军阵型的煞星!上次败在他手下,至今心有余悸!

可那家伙不是一直随桓齮行动吗?怎会独自领军攻邯郸?

“说!到底怎么回事!”李牧厉声喝道。

士兵立刻将战况一五一十道出——如何奇袭、如何夜渡护城河、如何以雷霆之势破城门……

听着听着,李牧瞳孔骤缩,冷汗顺着脊背滑下。

他明白了——自己错了,错得离谱。

那支秦军,从来就不是桓齮在指挥,而是那个拿大锤的怪物——易枫!

是他低估了此人,以为无攻城器械便不足为惧。

可易枫根本不在乎什么云梯冲车,他带着一支敢死之师,硬生生凿开了邯郸的铁壁!

若他早知是易枫亲征,必回援救城……如今,悔之晚矣。

“集结全军,即刻开拔,赶往邯郸!”李牧沉声下令,眼中杀意翻涌。

“将军!”身后一名副将皱眉劝道,“邯郸已失,再去不过是徒增伤亡,毫无意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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