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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,上班,上班。

除夕夜也要上班。

沈瑶忙起来连今天是初几都记不清,只知道天亮就得爬起来干活。

工作地点靠近一片原始森林,环境清新优美,空气好得不像话。

唯一的糟心点是:蚊虫多得离谱,紫外线强得离谱。

沈瑶简直不敢相信,这不是冬天吗?

她看着自己胳膊上又被咬出的一个大红包,忍不住骂了一句:“变异了吗?”

这里的蚊子不仅毒还狠,咬出来的包又大又痒,跟在燕京时完全不一样。

她试遍花露水、止痒香膏、各种药膏,统统没用。

非要让它自己痒上几天,然后悄无声息地消失,像是这片山林的蚊子自有它们的脾性,根本不买人的账。

山里的日子苦闷。

虽然有手机,但网络时好时坏,信号像是看心情上班,刷半天转不出一张图,有时候连消息都发不出去。

加上郑文瑞带她带得严,工作要求高,标准细,她也没什么时间玩。

沈瑶嘴甜,心是真硬。

该笑的时候笑,该哄的时候哄,该埋头做事的时候绝不含糊。

渐渐地,她和燕京那边像是断了联。

在多数人眼里,两性关系中大多数都是女方不安。

她们处于世俗眼中身体和性格上的弱势方,所以急需要确定关系,需要足够的爱,需要所有人都知道的偏爱,才能够安心。

但倒霉而又滑稽的是,现实里越是这样的女人,男人越觉得你不值钱。

而沈瑶和这群男人的关系,恰恰相反。弱势的一方、不安的一方,是他们。

狗其实是一种职业,任何物种只要想开了,都能成为狗。沈瑶要做的,不过是让他们自己想开,心甘情愿做她的狗。

搞事业这段时间,她没把心思放在男人身上。眼下学到的本事,是从男人那里永远得不到的,却能伴她终身。

至于疏于联系会不会伤感情?沈瑶并不担心。小别胜新婚嘛。

再说,身边不是还有郑文瑞吗?

都是男人,利用一下,顺手的事。

沈瑶靠在木桌边,目光毫不掩饰地落在郑文瑞脸上,像一只盯准了目标的猫。

郑文瑞正在低头看手里的走访记录,被她这样盯了足足十几秒。

终于忍无可忍,他抬手扶住额头,试图用掌心挡住那道灼热的视线:

“……认真点行吗?”

沈瑶嗤笑一声:“我哪天不认真?”

刚刚他们正和村里的几位老人交流,了解当地年轻人的就业意愿,人刚走进屋里,眼下只有周围几个工作人员在各自忙活。

郑文瑞放下手,侧过头看她,语气里带着一种被折腾久了之后的无奈:

“你每天都认真,只有现在不认真。”

沈瑶笑意不减:“看你一下就叫不认真?那你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呢?你好不认真啊。”

郑文瑞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。

他觉得她跟自己妹妹一模一样。

爱折腾人,很调皮,不动真格的时候喜欢伸着漂亮的爪子去挑衅别人,非要看到对方拿她没办法的样子才满意。

他回想第一次见她时的印象——柔弱、好欺、需要被照顾……

现在想来,简直是天下第一错觉。

但要说她不认真……

郑文瑞第一个不同意。

他见过她细白的腿上被蚊虫咬出的密密麻麻的疙瘩,见过灌木在她小腿上划出的道道红痕,见过她被高原的紫外线晒得脸颊泛红却一声不吭,见过她那张洋娃娃一样漂亮的脸上挂满汗珠,发丝黏在额角。

她对工作认真到苛刻,郑文瑞不得不承认,她这样的人,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。

更何况,因为一些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,郑文瑞对沈瑶怀有她所不知的怜惜。

她被蒙在鼓里。这一年里,沈瑶不会知道燕京正在发生的一切。

梁熙衡无论如何都是她的弟弟,是她的家人,她对他始终存着感情,否则以沈瑶的聪明,梁熙衡做了那么多离经叛道的事,她早就想办法给他颜色看了。

而薛怀青和梁熙衡,一个是她的青梅竹马,一个是她多年后找回的亲人,却注定要你死我活。

这无疑对沈瑶来说,是残忍的,是痛苦的。而她还什么都不知道。

郑文瑞在心中叹了口气,目光不自觉地带上不易察觉的怜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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