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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版写着

《通译仙界来客诏》

盖闻天地肇分,清浊既判,盘古氏开鸿蒙于混沌,女娲氏抟黄土以造人。

当是时也,华夏之胄聚处中土,服牛乘马,播谷艺禾,礼乐始兴,文明渐启。

然九州之外复有九州,四海之外复有四海,盖造化之妙,非人力所能尽窥也。

昔者共工触不周之山,天柱折,地维绝,星辰移,山川易。

华夏之苗裔有流徙殊方者,道阻且长,音书断绝,遂与中土不相闻问者,不知其几千载矣。

彼虽处异域,而语言文字、衣冠制度、礼仪风俗,与中土同源而异流,皆炎黄子孙、华夏血脉也。

其地非仙非妖,其人不神不鬼,特以山川阻隔,世代相远,故不相知耳。

今俗呼其地为“仙界”,盖因其器物制度精妙过于本朝,遂以神异目之,实则非羽化登仙之谓。

豫王越,今上之犹子也,天资英迈,博闻强识。

昔年偶涉殊方,遍历其地,见其宫室之壮丽、舟车之便捷、耕织之精良、医药之神妙,乃留彼而学焉,寒暑数易,尽通其术而归。

既归长安,献仙粮之种,授格物之学,立政务之院,改考成之法。

数年之间,朝野气象为之一新,此皆豫王殿下之功也。

殿下尝言:彼方之人,与中土同文同种,皆华夏之苗裔,特以道阻不得相通耳,若能往来交好,通有无,共学问,则华夏万世之利也。

今上圣明,纳其言,从其策,乃命豫王殿下为使,持节往返于两界,达大唐之诚意,申华夏之同根。

彼方亦遣使臣来长安,赍图书,奉信物,与本朝定交好之约。

其使臣仪态端方,言辞雅正,与本朝士大夫坐而论道,无有隔阂,其文字与大唐通用,其礼仪与中原相近,其为华夏之裔,于此可见矣。

自此两界互通,使者相望于道,彼方遣巧匠、良医、农师、工师来大唐,授以修路之术、炼钢之法、育种之方、治病之药。

又赠以铁车,不假牛马而行千里,与以铁轨,铺于长安洛阳之间,日可往返,凡此种种,皆非妖术,乃格物之学积千年而致也,朝廷亦以丝绸、瓷器、茶叶、典籍相赠,示华夏之文明,彰大唐之气象。

夫仙界来客既至,凡大唐臣民,当知其为华夏同宗,非神非怪,不可惊怪失据,或有见铁车行于道、铁鸟翔于空、异器陈于市者,不必跪拜,不必骇走,但以常礼处之可也。

彼之容貌言语与唐人大同小异,彼之饮食起居与唐人相去不远,特其器用精良、学问深邃,为大唐所不及耳。

彼既不远万里而来,助朝廷兴邦,官府自当以宾客之礼待之,然亦不可过扰。

仙界来客各有职司,或修路,或教耕,或治疾,或授业,皆奉其国命而来,非为游览也。

凡百姓人等,不得聚众围观,不得喧哗尾随,不得擅入其居所,不得私窥其器物。

若有要事须通,当先报里正、坊正,由官府转达,不可径自冲撞。

盖礼者,敬而已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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