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 参将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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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旨上写得很清楚:林元辰在此次克州城救援战中,作战勇猛,舍命护城,立下了赫赫战功,特升为参将。
之前跟随他一起支援克州城的三千士兵,直接划到他的麾下,归他调遣。
此外,由镇国侯派人前往克州城,掌管克州城的防务。
镇国侯心里打得算盘很明白,克州城乃是边关重镇,战略位置极其重要,如此关键的城池,自然要握在自己人手里,怎么能交给林元辰一个资历尚浅的年轻人?
不过,林元辰毕竟立了大功,又得到了皇帝的赏识,他也不好做得太过分,于是便派人送去了不少赏赐,包括黄金百两、还有一批精良的铠甲和兵器,算是对林元辰的安抚。
当圣旨宣读完毕,克州城的军官们都炸开了锅,心头一阵震动。
“我的天!林千总直接升参将了?这可是连升两级啊!”
“皇帝陛下亲自下旨册封,这待遇,在咱们边关可是头一份!”
“难怪呢,林千总带着贪狼营的弟兄,那可是真能打,硬生生从北蒙人的包围圈里杀了进来,救了咱们所有人的命,升参将也是实至名归!”
“话是这么说,可他也太年轻了吧?我看他也就二十出头,这么年轻的参将,在咱们大周的边防史上,恐怕都找不出第二个!”
“年轻怎么了?有本事就行!我看林参将以后的前途,不可限量啊!跟着这样的主将,说不定咱们也能跟着沾光,建功立业!”
军官们窃窃私语,眼神里有羡慕,有敬佩,也有少数人带着几分不服气,但更多的还是认可。
毕竟林元辰在之前的战斗中表现得太过亮眼,身先士卒,勇猛无畏,所有人都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。
林元辰接过圣旨,心中也是感慨万千。
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步步走到今天,出生入死,浴血奋战,为的就是能有一番作为,守护这片土地和百姓。
看着面前整齐列队的三千士兵,林元辰的心中充满了豪情。
这三千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,个个能征善战,再加上他原本在浦里镇统领的两千兵马,总共五千人。
这股力量,已经足够他发动一场中型规模的战争了。
然而,与林元辰的意气风发不同,这三千刚划归到他麾下的士兵,心里却有些犯嘀咕。
“新参将这么年轻,真的能行吗?”一个身材高大的士兵悄悄拉了拉身边同伴的胳膊,小声说道。
“是啊,看着比咱们不少弟兄都小,他能懂怎么带兵打仗吗?别到时候把咱们带到沟里去,白白送了性命。”另一个士兵皱着眉头,眼神里带着几分怀疑。
“听说林参将在边关的名头不小,贪狼营的战斗力也确实厉害,可毕竟太年轻了,带兵打仗可不是光靠勇猛就行的,还得有谋略啊。”
“咱们也别瞎猜了,先看看再说吧。希望他真有本事,能带着咱们多打胜仗,多拿赏赐,让家里人也能过上好日子。”
士兵们私下里窃窃私语,眼神中带着几分怀疑和不安。
虽然林元辰的勇猛和贪狼营的威名他们早有耳闻,但亲眼看到自己的新主将如此年轻,心里还是难免有些不踏实。
林元辰将这一切看在眼里,却并没有过多解释。
他知道,在军营里,说再多的漂亮话也没用,事实胜于雄辩,拳头大才是硬道理。
想要让这些士兵真正信服自己,靠的不是官阶和名声,而是实打实的战绩和能力。
总有一天,他会用行动证明,自己有资格当他们的主将,有能力带着他们建功立业。
处理完克州城的后续事宜,林元辰便带着这三千人马,踏上了返回浦里镇的路程。
夏日的边关大道上,骄阳似火,尘土飞扬,三千大军排成整齐的队列,浩浩荡荡地前进,马蹄声踏在地面上,发出沉闷的“咚咚”声,响彻云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