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只是用来涂脚的?她一摘斗笠,全城贵妇疯抢五百两!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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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河镇最大的胭脂铺——“红袖招”。
这里可是销金窟,平时进出的都是镇上的官家小姐和富商太太,空气里都飘着一股子让人闻了就酥的脂粉香。
“去去去!哪来的叫花子,别挡在门口晦气!”
铺子门口,一个穿着绸缎短打的伙计,手里挥着鸡毛掸子,一脸嫌弃地对着刚下牛车的秦家三人赶苍蝇似的挥手。
也不怪这伙计狗眼看人低。
实在是秦家这阵仗……有点寒碜。
老三秦猛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短打,虽然肌肉要把衣服撑爆了,但看着就像个刚下地干活的泥腿子。
老四秦越虽然长得俊,但他摇着把破扇子,那扇面都发黄了,怎么看怎么落魄。
至于苏婉,戴着个遮得严严实实的斗笠,身上裹着件明显不合身的大皮甲(秦烈的),看着更是怪异。
“你说谁是叫花子?”
秦猛那个暴脾气,当场就要炸。
他往前一步,那双还没从“人肉坐垫”的余韵中缓过来的大长腿往地上一跺,震得门槛都抖了抖。
“老子是来做买卖的!”
“做买卖?”
那伙计嗤笑一声,上下打量了秦猛那一身还要往下掉土渣的裤腿,“卖什么?卖你那一身臭汗味?赶紧滚!别弄脏了我们这儿的地砖,你赔不起!”
这边的动静,引得铺子里的那些贵妇人们纷纷侧目,一个个掩着鼻子,眼神里全是鄙夷。
“这就是那个绝户村的人吧?”
“真臭,快赶出去,别熏着咱们新买的香粉。”
秦猛气得拳头捏得咔咔响,手背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暴起。
他这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被人看不起,尤其是看不起嫂子!
就在他准备动手的瞬间——
“慢着。”
一道清冷悦耳的声音,如同珠玉落盘,透过斗笠的黑纱传了出来。
苏婉上前一步,那只刚才被秦越量过的小手,轻轻搭在了秦猛那只铁拳上,安抚性地拍了拍。
然后,她抬起手,缓缓摘下了头上的斗笠。
那一刻,仿佛整个喧嚣的胭脂铺都被按下了静音键。
斗笠落下,黑发如瀑。
一张未施粉黛、却白得发光的小脸,毫无预兆地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里。
阳光刚好洒在她脸上。
那种白,不是涂了厚厚铅粉的惨白,而是像上好的羊脂白玉,透着健康的粉润和细腻的光泽。
哪怕是离得最近的伙计,竟然都在她脸上找不到哪怕一个毛孔!
尤其是那双桃花眼,水光潋滟,眼角微微泛红,带着一股子天生的媚意和纯真。
刚才还一脸嫌弃的贵妇们,此刻一个个瞪大了眼睛,手里的帕子都忘了摇。
就连那个势利眼的伙计,也张着嘴,口水都要流下来了。
这也……太美了吧?
这是哪家的小姐微服私访来了?
“这位小哥,”苏婉像是没看见周围那些惊艳到呆滞的目光,嘴角噙着一抹淡笑,声音软糯,“我们是来卖东西的,不知道你们掌柜的……收不收得起?”
“收!收得起!”
这时候,一个胖得像球一样的掌柜从柜台后面滚了出来。
他是识货的人,光看苏婉这张脸,那就是活招牌啊!
“这位娘子,想卖什么?”掌柜的一脸谄媚,那双绿豆眼都快笑没了。
一直没说话的老四秦越,这时候终于合上了那把破扇子。
他那双桃花眼里精光一闪,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了。
不再是落魄书生,而是一个要把人骨髓都吸干的奸商。
“不是什么稀罕物。”
秦越慢条斯理地从怀里掏出那个精美的琉璃盒。
这盒子是双胞胎昨晚连夜赶制的,虽然不算极品,但在这种小镇上已经是稀罕货了。
“啪嗒。”
盒盖轻轻打开。
一股极其淡雅、却又极其勾人的甜香,瞬间在空气中炸开!
那香味很奇特,像是初恋的味道,又像是午夜梦回时的旖旎,闻一口就能让人浑身酥软。
这正是系统升级后的“魅惑体香”效果!
铺子里的女人们瞬间躁动了。
“这是什么味道?好香!”
“比京城来的‘凝露香’还让人上头!”
秦越很满意这个效果。
他修长的手指捏着那盒如凝脂般的膏药,笑得一脸漫不经心:
“这叫‘玉容膏’,乃是祖传秘方。抹在脸上,能让肌肤如婴儿般嫩滑,还能……自带体香。”
他故意顿了顿,眼神暧昧地扫过在场的那些贵妇:
“这香味,男人最是受不了。我那嫂嫂……昨晚只是涂了一点点,我大哥可是……”
话没说完,留白最是致命。
周围的贵妇们脸都红了,但眼神里的渴望却更加疯狂。
谁不想留住自家男人的心?谁不想拥有像眼前这个女子一样的好皮肤?
“这怎么卖?我要了!”
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妇人第一个冲上来,把一张银票拍在柜台上。
“我也要!这香味太绝了!”
“别抢!是我先看上的!”
场面一度失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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